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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将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23 青海新闻网

  三年覆盖全省 五年健全功能

  青海新闻网讯 到2008年,在有条件的州县城镇建立起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健全的服务网络,各项功能齐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5月18日召开的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我省未来五年社区卫生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我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主要通过调整现有的卫生资源,将政府举办的符合条件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转型或改制设立,以社区、家庭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为此,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需要着力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在城市社区区域内的大中型

医院和社区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住院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初诊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由

医疗保险和个人支付,医疗救助由政府和相关部门予以补助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社区服务人口每年每人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和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除此之外,我省还将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同时鼓励离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作者: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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