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花心男勒索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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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5月18日讯一对男女合谋,先由女方郭某引诱男子到家中发生性关系,然后由男方王某捉奸并以公开奸情相要挟,先后敲诈三名落入圈套男子现金10700余元。近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对郭某宣告缓刑三年。 两人动起敲诈念头是由一件偶然的事引起的。2003年春季的一天,王某到郭某家中
看到敲诈如此容易,王某、郭某一拍即合,决定以捉奸为手段,合伙“发财致富”。按照两人预先商定的“方案”,自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郭某先后引诱李某等三名被害人到其家中与之发生性关系,然后打电话通知王某到其家中捉奸,并以公开奸情相要挟,共敲诈三人现金近万元。 2005年6月份,郭某再次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再次被王某“发现”,王某向李某敲诈了现金1000元。事后,李某越想越不对头,感觉被郭王二人设套算计,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两人事情败露。 记 者 刘炳文 通讯员 冯宪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