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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二审案件保障被告辩护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8: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5月18日讯17日,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召开会议达成共识,死刑第二审案件的被告人必须有辩护律师。因此,无钱请律师的被告人,省高院必须委托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现在我省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也开庭审理,这样,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必须有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但在现实中,死刑二审案件的绝大多数被告人都经济困难,没钱请律师
。具体来说,省高院受理死刑二审案件后,经审查发现被告人未委托辩护律师的,会在开庭10日前函告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省法律援助中心会及时审查并作出指定辩护的决定,然后在3日内指派辩护律师并函告省高院。

  为保证死刑二审案件的辩护质量,承担援助义务的律师每年承办死刑第二审案件不得超过5件。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张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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