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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文办事超时视为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0:3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今后,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对各地报送的请示性事项和公文,凡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或没有反馈办理意见,视为默认或同意。5月1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办文办事限时、首问负责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

  根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按时办结或没有按时反馈办理意见的情形,视为默认或同意。由此而
产生的后果,由办理单位负责。首问负责制对各市、县政府等基层单位到省政府机关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违反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违反相关规定超过3次,取消该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责任。(本报记者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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