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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06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实行免杂费的地区,不得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改制学校不得以“校中校”、“校中班”名义收费。记者昨天获悉,为遏制教育乱收费,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出台《关于2006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省今年在金寨、青阳两县进行免除学杂费试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根据规定,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未实行免杂费的地区,要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今后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对已改制的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重解决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的“一校两制”、“校中校”和“校中班”高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一些学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纸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征订。未经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生作业不得进校入班。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记者 李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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