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导演唐季礼 为名誉讨回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13 新闻晚报
□焦晓虹 通讯员 卫建萍

  晚报讯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昨天,香港知名导演唐季礼方面终于拿到了判决确认的最大一笔赔偿款155686元。

  一年前,香港知名导演唐季礼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打赢了一场名誉权官司,因刊登、转发“女友身怀六甲为情跳楼”之类失实报道使唐季礼名誉权遭受损害的青年时报社等6家内地媒体被判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63886元。判决生效后,成都商报
社、新浪互联信息公司等3家媒体先后主动支付了赔偿款等。青年时报社、江南时报社、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等其他3家媒体则没有自动履行。

  唐季礼方面于去年年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申请后,法院立即向3家被执行单位发出通知,并与他们反复沟通。经过近10次交涉之后,搜狐公司、江南时报社相继将赔偿款等支付完毕。

  侵犯名誉权情节最为严重的青年时报社则以无钱为由迟迟不予履行。执行法官三下杭州,调查青年时报社的财产情况等。

  鉴于该单位经济确有困难,法官又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促使他们达成了唐季礼方面减让部分费用的和解协议。法官还提出了在报社广告费收入中先予支付的还款方案。经过将近半年的努力,青年时报社的15万余元终于全部到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