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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国药准字”号药为何治死人?政协委员呼吁决不能放松药物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18 人民政协报

  “齐二药”假药事件震惊全国,也引起社会各界深刻反思。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被揭露、被曝光的假药基本都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而这一次不同,假药竟出自小有名气的正规药厂。这是十分罕见的,因此影响也更恶劣。这之中,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吸取教训,加强监管。“齐二药”的这些所谓“假药”实际上都标有“国药准字”字样,意味着它们是通过了
国家检验,可放心服用的。因此,一种药品,通过了国家药品规定注册程序,获得“国药准字”之后,药品监管部门依然不能放松监管,不能让它获批之后就一劳永逸,无限制地生产下去,药品监管部门要经常抽查。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王茂祥也有很深的体会:“正规军”与造假者接轨,是一个令人头疼的现实问题。他在一份提案中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有专门机构,负责医药科研、生产、流通企业经理人的培训、考试和发放任职资格证书。没有任职资格的人,不能担任药企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担任行政职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造成严重药品质量事故、造成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

安全事故的,要吊销其资格证书并不再重发。同时,打假对打假者也有很高的素质要求。目前的药品监管队伍中,有个别人仍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此,他认为,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
公务员
,可参照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的录用方法,实施任职资格认证。同时对制售假劣药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对支持、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的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购进假劣药品造成事故的医疗单位和个体行医者,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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