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程序新规7月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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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3:03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司法部昨天发布新修订的《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程序和办证规则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调整。该规则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公证程序规则》具体分为总则、公证当事人、公证执业区域、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特别规定、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公证争议处理、附则共十一章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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