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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运营商擅收“代收费”消费者诉至法院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4:3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福州5月18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简称“莆田移动”)在未经消费者授权的情况下向其收取“代收费”,莆田消费者吴春喜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莆田市荔城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定消费者胜诉。

  原告吴春喜诉称,2005年8月-12月,他的手机被莆田移动多次强行收取“代收费”,吴春喜于是向莆田移动声明,禁止从其预缴话费中向任何第三人缴任何费用。然而今年1
月份,莆田移动又划去其“代收费”96元,2月份再次划去119.3元,造成其手机4次停机。吴春喜便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莆田移动没有得到吴春喜的授权而为另外客户收取费用,其收费没有合法根据,为维护原告的资金及交易安全,莆田移动应返还其收取的“代收费”2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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