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两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江西表彰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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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4:32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网19日南昌讯(记者 何凡 报道)5月19日,江西召开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表彰暨配套改革动员大会,吉安、九江、萍乡三市获评先进社区市,全省共有208个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获表彰。 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省委副书记彭宏松,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达恒等省领导为林改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会上讲话。孟建柱、
江西自2004年开展林改工作以来,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先行试点的7个县(市),集体商品林的分山到户率平均达到93.4%,集体山林产权基本落实到户。林农经营林业的负担大幅减轻,来自林业的收入显著增加。据统计,2004年全省林改政策性让利7.52亿元,农民人均增收23.5元;2005年让利11.27亿元,农民人均增收84.45元;预计今年让利14.61亿元,农民人均可增收109元。随着林改的深入,林农造林管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乡投入林业开发,林改后全省共有40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经营林业。 附:江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编辑:魏传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