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不许拿车程忽悠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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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3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此项目系风水宝地”、“此项目到天安门只需15分钟车程”,像这类在房地产广告中吸引购房者的语言,今后将不得再出现。今天上午,海淀工商分局宣布在全区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 海淀工商介绍,此次整治的范围主要是2006年以来利用媒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如发现构成虚假广告的将按《广告法》规定处以广告费1至5倍的罚款,《广告法》没有具体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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