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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总强调翠城售房公平公正律师认为客户难索经济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不满翠城馨园四期“选房规则”的百余名选房者来到了北京住总大厦,与开发商沟通,大家提出“开发商按照认购书上的户型意向给所有购房者合理的房源”。

  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翠城馨园四期的认购、选房工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没有任何违规操作的行为。此次共有1700户购房者参与选房,其中1600户选到了满意房屋。买房认购书只是购房意向,其意义在于开发商能够
保证买房者的房源,但户型、房间朝向、房屋面积则无法保证,最终要以双方买卖合同为准。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在所有签订买房认购书的购房者中,很少有人填写一居室作为

户型意向,多数为二居、三居。“但是作为楼盘规划来讲,不可能没有一居室的房子,我们尽了最大努力来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

房地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金翔副主任。金主任说,只要
开发商
售房资格齐全、合法,从法律上讲,认购书上的内容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认购书当中的条款如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比较齐全,也可以视其为房屋买卖合同。但就翠城馨园四期而言,由于条款简单,因此只能作为认购书。虽然在户型的意向方面属于开发商违约,但购房者当初交纳的3万元认购金不能算定金,因此如果购房者追究损失的话,也只能要求开发商退回3万元及利息,至于由于地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不好证明。王怡J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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