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行贿两年不得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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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30 深圳晚报 | |||||||||
据信息时报讯18日,广东省卫生厅制订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第二季度起在医疗系统医务人员中查找“害群之马”;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者两年内取消其参与药品招投标资格。 方案提出,要求健全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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