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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监管:行贿者打入黑名单两年禁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广东酝酿新制度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通讯员粤卫信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广东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获悉,省卫生厅将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在医疗购销中有贿赂行为的药企,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投标的资格。

  省政协副主席、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手段隐蔽、花样翻新,纠而复生、屡禁不止,成了一个顽症。近年来,各地查处的一些窝案、串案和大案要案,不少医疗机构的领导、科室主任和医务人员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姚志彬要求各地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业务收入与个人分配直接挂钩的做法,严禁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武田指出,据省法院统计,2003—2005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审判商业贿赂案件1218件,除2005年稍有下降外,总体呈上升趋势。由于现行法律存在漏洞,以及“黑数”的存在,广东商业贿赂案件实际发生情况远非如此。

  武田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查办案件的方案,做好思想动员和发动工作。对查纠出来的问题,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做出处理。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热点·观点:贿赂严重原因复杂

  姚志彬认为,医药购销领域严重商业贿赂现象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力的问题。既有药品审批过多过滥,药品生产低水平重复,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流通秩序混乱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内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贪图物质享受、见利忘义的原因。有的领导和医务人员错误认为,收取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赞助费、培训费、考察费等,是如今许多行业存在的“潜规则”,是普遍现象;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生产经营企业已经把给医务人员的回扣算入成本,如果医务人员不收,则会落入经销人员的腰包,也不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所以“不收白不收”。流通秩序混乱,打击不力,助长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蔓延。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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