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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肇事司机所受刑罚均从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0:00 东南早报

  斑马线上公交车一日撞死两人●追踪

  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事后主动投案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小倪)去年12月29日,厦门的19路和32路公交车分别在人行横道上肇事撞死行人。昨天上午,自首的两名公交车司机同时接受审判,在斑马线上碾
死小女孩的司机陈章如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撞死老人的吴福全则被判有期徒刑1年。

  庭审中,两名肇事司机均提出适用缓刑的要求,虽都没有被法院采纳,但两人受到的刑罚都属于“从轻”判处。

  老人家属获赔25万元

  2005年12月29日上午9时2分左右,司机吴福全驾驶着19路公交车沿厦门市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经文化宫路口欲右拐时,因没有注意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当发现横穿马路的黄老先生时,已经来不及刹车,车子的右前轮撞上了黄老先生,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黄老先生系头部及胸腹部受伤而死。

  经交警部门认定,吴福全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经鉴定,肇事的公交车左前轮制动器室推杆处有漏气现象,使制动时气压下降速度过快,影响制动效能,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后经交警部门调解,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向黄老先生的家属作出25万元的赔偿。

  庭审中,吴福全提出适用缓刑但没有被采纳。法院认为,吴福全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事后吴福全主动投案,且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已得到及时弥补,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2路司机称将上诉

  2005年12月29日13时50分左右,司机陈章如驾驶32路公交车沿厦门市凤屿路由南往北行驶,当车行至东明路口的人行横道时,由于所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陈章如未能提前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车子撞上了正在过人行横道的小女孩小晨和小婷,小晨被当场碾死,小婷受轻微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陈章如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陈章如向“110”报警并就地等候处理。关于这起案件的民事赔偿,死者家属已经诉至法院。

  不过,陈章如在法庭上称,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公交车刹车失灵,并提出适用缓刑。陈章如描述称,当时车行至肇事路段时,车速极慢,他发现前方约15米处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便松开油门,以便车辆自行减速,车行至距人行横道五六米处时,他急踩制动踏板,却发现脚制动失灵,他立即打了一把方向,但未能避过被害人。

  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报告也显示,肇事的32路车制动系储气筒安全阀漏气,不符合标准要求,

发动机、风扇三角皮带严重老化,压缩三角皮带已疲劳断裂,不能保证正常制动气压,同时,该车的手刹制动性能良好。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肇事车存在安全隐患,事故不全是陈章如个人责任所致,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故对其较大幅度地从轻处罚。不过陈章如提出要求适用缓刑没有被采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章如有期徒刑9个月。

  接受判决之后,陈章如表示将上诉,他认为自己有一些责任,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肇事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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