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房限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48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济南电(记者 吕福明 何柳)青岛市首次推出“政府限价”的普通商品住房,这些预(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房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欢迎。 所谓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政府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
青岛市政府规定,普通商品住房应当合理控制套型标准,小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85平方米,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05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预(销)售价格应当低于同等地段的商品房价格。 据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周铮介绍,近年来青岛市在土地放量方面优先向中低价位商品房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倾斜。青岛市继去年在主城区拿出1000亩土地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后,今年还将有1000亩的土地供应。按照规定,危房户、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以及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引进的人才可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