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可以引用最高检司法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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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规范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提高司法解释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修改发布了司法解释工作规定并于5月10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司法解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中,可以引用司法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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