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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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 针对最近发生的齐二药假药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全国进行药品生产企业大检查,重点是企业通过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新增的品种等。 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重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并立即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进行一
【相关新闻】 外用药标识须醒目 信报讯(记者杜丁)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明确规定外用药标识为红色方框底色内标注白色“外”字,该规定从6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药监局新规,从2006年6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药品以及按照《关于实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公告》提出补充申请的药品,其说明书格式和内容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专题: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假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