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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商业贿赂 不给医生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0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杨益) 昨日,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下,24家企事业单位联合发出倡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严格自律树立诚信”。

  倡议书中指出,积极响应反商业贿赂的号召,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坚决抵制和制止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务行为,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让人民群众用上价格
低廉、安全有效的药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企业发出倡议的同时,也号召省内所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究单位都能积极响应这一倡议,自觉远离商业贿赂,欢迎社会进行监督,如发现商业贿赂行为,可以举报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31—2725568。

  倡 议 书

  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研究单位: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颁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了部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把人民群众利益置于高于一切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提出的反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坚决抵制和制止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把为人民制好药,为人民造好福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宗旨,为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我们向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

  1.积极响应反商业贿赂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起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营销人员的诚信教育,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照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

  3.坚决抵制和制止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务行为,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4.坚决抵制和制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行为,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5.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要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药品生产经营,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降低药品生产经营成本,让人民群众用上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倡议单位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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