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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可以刷卡交罚款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1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通讯员 饶泽强 冯林榕

  本报讯 福州市公安局决定从6月1日起,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当事人,到市区各交通违法受理窗口接受处理时,可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当事人在POS机刷卡缴纳罚款后,留存POS机交易单第二联和《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
》第一联作为受理凭证。非现场执法是指违法停车抄告,电子警察、监控拍摄的交通违法及现场执法的一般程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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