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治理出租汽车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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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30 重庆晚报 | |||||||||
针对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混乱、私养黑车等问题,建设部联手监察部、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出租车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公务人员充当保护伞
建设部官员昨天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市场秩序混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运营的保护伞等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要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对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理经营权有偿出让 据介绍,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五项重点工作: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 10月份进行专项验收 据悉,今年5—7月为全面整治阶段,各地主要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清理各项收费、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查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等各项整治工作。 今年10月的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对各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据中新社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