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别人,还要“损失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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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38 现代快报 | |||||||||
快报无锡电(通讯员李乐斐龚晓东记者陆媛)为了还朋友一个人情,刚刑满释放不久的他,想把两名女子介绍给朋友做情人,但遭到拒绝。恼羞成怒的他竟然将其中一名女子拍裸照后强行奸污,并借机索要5000元“损失费”。近日,这名男子被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32岁的丁某刑满释放后,因欠朋友陆老板一份人情,便答应帮他物色两个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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