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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留下300万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39 现代快报

  5岁的胡鹏小小年纪就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不幸:他的父母在一次意外中双双身亡,同时也留下了300多万元的遗产。父母双亡后,5岁的胡鹏该由谁来抚养?他所继承的遗产该由谁来监护?为此,胡鹏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对簿公堂。

  富翁死亡留下巨额遗产

  胡鹏的父亲名叫胡大伟,原是徐州市一家私营建筑公司的老板,家住离徐州市有近百里的沛县,而且有妻有女。1999年春天,他认识了在美容院工作的刘小丽后,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妻子离了婚,带着5岁的女儿胡静与刘小丽走进婚姻殿堂。2001年,胡鹏出世。

  2005年9月26日,胡大伟、刘小丽两人在家不幸因故同时身亡,留下了11岁女儿胡静与5岁儿子胡鹏,以及两套高档

别墅、一套住房、工程机械、银行存款、债权等共计300多万元。夫妻俩死后,胡静胡鹏的祖父母把孩子接到一起去共同生活。此后,两个孩子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根据其祖父母的申请,指定其为胡静胡鹏的监护人。

  四位老人对簿公堂

  2006年1月22日,胡鹏的外祖父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居委会所作的由胡鹏祖父母作为其监护人的指定。他们认为,胡鹏从小在外祖父母家生活,与外公外婆的感情比对爷爷奶奶的感情更深。而且,与其让一对60多岁的老人同时监护一对孙子孙女,不如让祖父母集中精力监护孙女胡静,让外祖父母专心监护外孙胡鹏。

  针对这个诉讼,胡鹏的祖父母认为,居委会作出的指定监护,是按照有利于被监护人成长和教育的原则进行的,是合法有效的。胡鹏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市区,作为他的祖父母都有初中文化,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工作收入,有固定住房。而他的外公外婆都是文盲,家住铜山县的农村,没有固定收入,让他们担任胡鹏的监护人显然比外公外婆担任胡鹏的监护人更好。

  据办案法官介绍,从形式上看,双方争议的是胡鹏的监护权问题,而庭审中双方争论最多的,却是5岁男孩胡鹏所继承财产的监控权问题。泉山区人民法院庭内庭外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曾经考虑将胡鹏继承的财产进行托管,但是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

  爷爷奶奶获得监护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状况、经济条件,以及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对于同一顺序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中择优确定。法院通过综合对比,从有利于胡鹏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判决维持居委会作出的由胡鹏的祖父母为胡鹏监护人的指定。

  法官希望,双方老人能摒弃前嫌,共同给孙子营造一个和谐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慈延年赵克何雪钧快报记者邢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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