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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券买东西凭啥不找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39 现代快报

  满100送50元购物券”、“满300送300元红利卡”……南京商战打得如火如荼,但是不少消费者享受到商家大力促销实惠的同时,在使用购物券二次消费时却又遇到商家不找零钱的尴尬。昨天南京市消协负责人对此表示,商家此举显然违背等价有偿原则,涉嫌违法。

  顾客:购物券怎不找零

  昨天消费者黄平玉向记者抱怨,他在新街口某商场购物时,商家返还了100元购物券,可是,他只购买了一件80元的打折衬衫,当他要求商家找零钱时,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店家的理由是“购物券不找零不兑现金”。有过黄先生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数商场发放的购物券的面值为50元、100元,仅有不多的商场有10元、20元购物券。在使用时,无一例外都会遇到拒绝找零的麻烦。

  商家:已经告知消费者

  购物券不找零,商家的理由很充分。新街口某大商场老总对此认为:商家为了抢夺销售,采取购物返券活动,商场已经在购物券背面提示“本券不兑换现金亦不设找零”,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愿意参加商场的活动,表明已经认可了商家的要求。

  另一家商场的老总也表示,商场返还购物券是商家给予消费者某种利益,消费者接受该利益且不另外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赠送行为,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现在消费者自愿参加商家举办满赠券活动,同时也必须接受了附加的“购物券不找零钱”的条件。

  消协:此举涉嫌侵权

  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蒋静对此表示,商家发放购物券的目的就在于刺激顾客购物的积极性,达到吸引消费者进行连环消费的目的,商家不愿意也不可能给消费者进行购物券找零。比如,商家正在搞满200送150元的活动,消费者拿着150元的购物购买了一件120元的衣服,还剩余30元没有消费,通常商家会鼓励消费者再添钱购买其他东西,比如再加20元购买一件商品,正中连环消费的下怀。

  蒋静表示,商家举行购物返购物券活动,是一种在买卖基础上产生的附加赠送行为,并不是商家的无偿赠送。按照等价有偿原则,顾客凭着商家发放的150元购物券,就应该买到150元的商品,现在只消费120元,商家不同意找零,显然就违背了等价有偿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专家:促销手段要改进

  南京大学商学院有关专家表示,现在“满百送”成为商家最常见的营销手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二次消费的同时,又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其实商家不妨换个让利方式。

  比如,目前北京有的商家开始这样操作,商家赠送一张VIP卡,卡里有消费者购物时返利的面值,比如100元,可以让消费者去自由刷卡购物,这样就避免了用单张购物券找零的尴尬了,也调动了顾客购物的积极性。快报记者周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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