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问题官员不再任公司董事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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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3:0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杭州5月19日电(记者董碧水) 中央三令五申,严令禁止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但浙江省桐庐县广电局原局长徐忠胜在企业兼职取酬受到处分后,县委常委会却保留了他的公务员身份和副科级领导待遇,继续留他在企业任职。此事经本报5月17日报道后,引起浙江省、杭州市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桐庐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不再委派徐忠胜任桐庐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董事和桐庐网通公司董事长。
5月17日见报当天,浙江省纪委信访室主任陈小土打电话给杭州市纪委,要求联系桐庐县纪委,必须进行纠正。 杭州市纪委领导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市纪委态度非常明确: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单位担任或兼任职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他们已要求桐庐县委马上研究,立即纠正。 桐庐县委对此十分重视,对本报对桐庐工作的新闻舆论监督表示欢迎。桐庐县委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要求政府国资部门不再委派徐忠胜同志任桐庐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董事和桐庐网通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