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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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3:3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5月19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的通知》。通知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这一举措将加快我市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的建设。 通知对佩证样式、编号和佩戴位置等均做出规范要求:岗位佩证分为胸牌和桌牌2种;各单位在编制证件编号时,要按照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从“0001”号开始编制,编号以
通知要求,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佩证上岗制度,自觉佩证上岗。佩证上岗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做到行为规范、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各级人事和监察部门将对本级部门佩证上岗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视执行情况分别予以通报表扬或批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省省政府机关全部开始推行佩证上岗制度。聊城、日照、济宁、东营、烟台等市,也相继实施此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