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扔炸弹罪犯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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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4: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为了解决自己残疾赔偿一事,江油市人罗志平携带自制的4枚炸弹,威胁该市政法委书记冯钢为其解决问题。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他当街向冯钢扔出一颗自制炸弹。前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江油市“2.14”爆炸案件一审审结,被告人罗志平因爆炸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陈元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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