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七部委治理出租汽车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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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中新社报道,针对中国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混乱、私养黑车等问题,建设部联手监察部、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出租车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建设部官员昨天表示,近年来,各地在规范出租汽车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
据介绍,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五项重点工作: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严肃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悉,今年五至七月为全面整治阶段,各地主要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清理各项收费、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和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等各项整治工作。今年十月的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对各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