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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投降被警察开枪打断腿 窃贼向警方索赔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6:06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现代金报》报道 吉林长春人苏艳君去年7月因入室盗窃被宁波市慈溪公安民警开枪打残一条腿。苏艳君决定向慈溪警方讨“说法”:索赔100万元。目前,他正在为此事奔波。

  欲偷钱开保镖公司

  苏艳君34岁,去年7月因生意失败离家到广州打工,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同年7月14日赶到浙江慈溪,见到了当地的一个熟人,两人商量着要开一个“保镖公司”,但是手里没有钱。苏艳君决定偷点钱开公司,当天,他踩好点,决定到慈溪市宗汉医院实施盗窃。

  当天下午6时,苏艳君进入医院办公楼四楼,用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打开财务室,找到一串钥匙,又用钥匙打开一间装有防盗门的办公室。随后,他在里面盗窃了700多元现金。

  向警方投降被打残

  就在他继续寻找财物时,听到楼道里有说话声和脚步声,立即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发现了。原来,这是慈溪市公安局宗汉派出所的民警杨某接到报警后带领3名协警员赶到现场。苏艳君见无路可逃,就躲在门后。警察打开防盗门,苏艳君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就没作任何反抗,主动走了出来。他还没有说话,警察手中的枪响了,他顿时感到腿一麻,往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被警察带上警车。

  在医院,苏艳君被迫将被打伤的腿截肢。他为自己当初的行窃行为感到后悔,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伤愈出院,案情“升级”

  2005年9月1日,苏艳君伤愈,丢了一条腿的他准备汲取教训,回家,没想到慈溪市公安局却以“涉嫌抢劫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慈溪市公安局的说法是:苏艳君在警察执法时,用手掐住一名协警员的脖子,导致协警员受轻微伤,其行为由盗窃转化为抢劫。

  此案在慈溪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认为此事够不上刑事犯罪,作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将案卷退回慈溪公安局。

  苏艳君认为,自己被刑拘,完全是由于慈溪市警方为杨某乱开枪的行为寻找理由;事实上,自己的作案对象仅700元钱,被发现后主动向警察投降,而且自己已经为偷窃行为付出了代价,慈溪警方却不依不饶,要治他的罪,他一定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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