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工"案侦结 台北县雇员证实在罗文嘉总部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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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06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5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台北县长选举时爆发“走路工”疑云,涉案的县府环保局雇员高谊珊被判有罪,但缓刑两年。高谊珊证实,他们发钱动员选民参加罗文嘉竞选总部的造势活动,某日甚至在罗总部发两百元的走路工。 据报道,“走路工”案被认为是推倒民进党籍县长候选人罗文嘉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时有11位台北县民进党“立委”替罗挂保证,他们和前县长苏贞昌都公开声称,如果罗总
板桥地检署判决书指出,住板桥市龙兴街的高谊珊伙同房东黄瑞珍于去年11月5日、12日、19日,以每人200元的贿赂,发动住家附近的十余人至罗文嘉总部参加活动。 高谊珊坦承,其中去年11月30日那次,她甚至在罗文嘉的总部内发钱给选民,要求他们在投票当天支持罗文嘉。高谊珊经检察官达成协商认罪,19日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并获缓刑两年。 至于高谊珊房东黄瑞珍及十余名收受200元贿款的选民,由板桥地检署检察官另案签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