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面试淘汰量有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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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岩)昨日,省招考办下发了我省2006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根据规定,参加政审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类本科院校的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类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
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淘汰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各院校面试考生总数的20%。 监督举报电话:省招考办024-86981006省军区024-2307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