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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有望遣返赖昌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26日 有望遣返赖昌星(图)

  赖昌星这回很可能“赖”不下去了

  ■资料图片据新华社电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言人18日说,如果加拿大联邦法庭驳回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的上诉,边境服务局将于本月26日正式启动对赖昌星的
遣返程序。

  这位发言人说,加拿大移民部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相关遣返旅行证件也已准备妥当。如果联邦法庭驳回赖昌星的上诉,赖昌星必须于26日到边境服务局报到接受遣返。

  此外,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上诉法庭18日裁定,赖昌星在被遣返前可继续在家中接受软禁,有关部门不必对他实施拘捕。本月16日,边境服务局拘捕了被软禁在家的赖昌星。

  赖昌星的律师已表示,将就赖昌星遣返案向加联邦法庭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移民部对遣返赖昌星所做的风险评估。据悉,联邦法庭定于23日开庭审理此案。

  另据报道,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遣返一案将另行处理,预计初步结果将于本月底公布。

  "赖"着不走他在国外躲7年

  逃亡的日子,他靠不断上诉来争取在加拿大更长时间的居留

  “远华”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300多名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单位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20多人。

  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厦门“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赖昌星于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

  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软禁在温哥华郊区一住宅中。

  2001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加拿大承认他的难民身份,从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加拿大刑法改革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曾为赖昌星案当过专家证人的杨诚博士说:“赖昌星就是通过不断的诉讼一直留在加拿大的。”

  逃到加拿大后,赖昌星就在当地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生活。杨诚博士指出,从加拿大当地媒体的报道来看,赖昌星目前的生活很奢侈。“2000年11月,当加拿大皇家骑警去抓他的时候,他已在加拿大东部尼加拉小镇一个赌场中连续豪赌了19天。”

  "昌" 狂一时“红楼”腐化众官员

  走私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插手海关人事任免

  2004年5月1日,原厦门远华集团总部“红楼”正式转换角色,成为“厦门市总工会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这是厦门市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的一个场所。

  “远华”大案案发前,正是在这里,赖昌星用心险恶地导演了一幕幕行贿受贿、走私放私、无耻淫乐的丑剧。

  走私530亿偷逃税300亿

  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48岁,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却极善钻营。他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经查明,1996年至1999年上半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植物油45万多吨、香烟300多万箱、汽车3588辆,以及大量西药原料、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价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

  “地下关长”插手海关人事任免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当地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

  在当时的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做“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后被判死刑)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

  “红楼”伸“黑手”构筑“保护伞”

  随着走私活动不断扩大,赖昌星认为,偷偷摸摸地干,成不了大气候,必须要有人在幕后提供保护。于是,赖昌星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口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编织走私的“保护伞”。

  为了打通走私通道,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后被判死缓)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后被判死刑)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利用色情诱人下水,赖昌星更是轻车熟路。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后被判死缓)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

  "星"望破灭屡次上诉均遭驳

  1998年以来,中国已从海外抓回外逃贪官230多人,但仍有1000多人逍遥海外。其中,赖昌星等最为引人注目。

  今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首次与欧美发达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

  在国际上,引渡问题经常会引起纠纷。中国罪犯经常逃逸的发达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引渡条约的生效为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引渡合作提供了一个可行性较高的模式,对赖昌星等在逃案犯和以后的犯罪嫌疑人都有着极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3月3日,公安部前部长助理、国际刑警组织名誉副主席朱恩涛表示,赖昌星在加拿大避难决不可能。

  朱恩涛的乐观并非盲目。

  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氏夫妇拘捕。

  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下属的难民法庭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申请,理由是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将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赖氏夫妇和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

  两个月后,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复议请求。加联邦法院于2003年2月3日驳回了赖昌星的上诉。

  同年2月17日,赖昌星再次上诉。但一个星期后,加拿大移民部也向加联邦上诉法庭递交了一份立场书,指出赖昌星在质疑书中并没提出什么新的证据,因此不值得就其“难民资格申请”问题做进一步辩论。

  2005年8月,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后,加移民部遂启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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