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同志”派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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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12 扬子晚报 | |||||||||
通过网上发布广告,组织同性恋派对聚众淫乱的邹某,5月16日,以聚众淫乱罪被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33岁的邹某,原系山东省某制药股份公司员工。2004年9月公司裁员,邹某下岗在家待业。2005年3月,邹某来北京打工,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开始找工作屡屡受挫,后来经人介绍在某商贸公司做销售。 邹某来京时从家里带来的唯一家当就是一台电脑,平时没事时喜欢上网。2005年4月
据邹某交代,自广告发布之后,从2005年4月起就陆续有人来,到6月份人逐渐多了起来,他主要是负责召集人员、提供场地、光碟和服务用品等,对每一个参加“派对”的人还收取30—50元不等的活动费用。 2005年11月11日晚10许,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举摧毁了该“淫窝”,邹某也当场被抓获,据悉当时共有10人参加淫乱活动,均为男性,年龄在29—34岁之间。(中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