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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福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构 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福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人阶级队伍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其中,农民工已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力量。但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能否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今年初,中央领导同志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也随后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
题的若干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的深切关注,也为我们做好农民工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农民工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对象。把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也是发挥农民工积极作用和做好农民工

维权工作的基础。农民工加入工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创新组织形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

  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必须从劳动关系入手,抓好源头维权。要破除一切不合理的条条框框,逐步缩小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全国“推行
劳动合同
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好劳动合同。要通过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加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今年工会工作的重点。工会组织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民工实行的优惠政策、宣传农民工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宣传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从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带着对农民工的浓厚感情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把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表达好、维护好、实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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