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收押金辞职讨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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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记者陈酿)员工招进公司,公司竟拿出一份内部制定的协议,要求员工缴纳一定的押金,可员工辞职了,索要却成了难事。日前,在省城打工的奚小姐就遇到这么件烦心事。在本报监督下,昨天,劳动部门现场办公,强制用人单位退回了奚小姐的押金。 来自芜湖市的奚小姐今年3月份应聘到合肥百福餐饮有限公司,据其介绍,上岗时,
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昨天了解了奚小姐的情况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对服装费押金问题,该公司“永和豆浆”宿州路分店朱经理解释,“因为店里员工流动性大,不收取押金难以控制。”根据省及合肥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属于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纠正了其错误行为,并强制要求其退回收取奚小姐的押金。在本报监督下,当天上午,该公司最终退回了押金,奚小姐十分激动,连连对本报表示感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