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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治理出租汽车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8: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北京讯(阮煜琳)建设部联手监察部、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出租车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据介绍,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五项重点工作: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出租汽车
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严肃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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