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前拿出还款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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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8:3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郝建国)本报昨日报道了富平法院违规开发出售商品房,输了官司不履行义务一事后,该院表示将在5月24日前拿出还款计划。 据白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讲,富平县法院违规出售商品房一案经白水县法院、渭南市中级法院判决,富平法院应退还买主“预交房款”49.09万元,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约21万元,该判决书于2005年底已生效,但有20余万元欠款富平县法院至今没有履行。今年2月
昨日,富平县法院办公室主任马麟表示,法院决定在5月24日前拿出还款计划,尽快还清所欠买房者的20余万元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