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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检察长论坛呼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苏州5月19日电(记者钱贤良) “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青少年们都自觉地运用法律,让悲剧不再重演!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大家都能在文明与法律的绿洲里生活!”在今天召开的第四届检察长论坛·苏州金阊会议上,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检察院检察长戴树森引用的一篇学生法制征文,引起包括15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在内的与会人员的共鸣。

  本报主办的此次检察长论坛主题是“为了明天·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由苏州市金阊区委、区政府及金阊区检察院承办。与会人员呼吁统一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检察长们交流了检察机关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高招:根据“问题少年”的状况建立红、橙、绿“三色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对在校学生实行“检察官导师制”;适用“平和司法”理念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刑法内容以漫画形式编制成书籍融入义务教育,等等。

  与会代表认为,青少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宏大的社会工程。检察机关应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及胁迫或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另一方面,应注意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完善分案起诉、快速办理、量刑建议等措施。同时,要创造形式新颖、容易被青少年接受的多种方式方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社会各界一道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本次论坛。

钱贤良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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