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农民工 莫忘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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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金石实习生唐青)昨日,我市和13个区县劳动部门举行了工伤保险咨询活动。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承担民工工伤责任,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民工应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 在市劳动局和碑林、莲湖、新城三区的钟楼联合咨询点,有许多民工来咨询。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民工,无论用人单位和包工头签订有什么合同,只要包工头不具备法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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