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工伤致残获赔偿8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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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北京一商贸公司雇用工人时未认真把关,将一名童工招到公司,童工却在工作中受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商贸公司赔偿这名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生活费、治疗费等共计86万元。 据了解,2005年2月,时年14周岁的小于到北京一商贸公司工作。当月一天下午,小于的左臂被卷入车间机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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