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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实施“三支一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01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5月20日电(记者马扬)吉林省自5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引导2006年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此次计划,吉林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联合组织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并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按照规定,参加该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将享受当地政府支付的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费和每年一次探亲交通补贴,由吉林省财政统一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后报考公务员的,笔试增加一定成绩;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在考试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优先录用,其中省级党政机关在制定当年招录公务员计划时,招录具备上述条件人员的比例将不低于招录计划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

  吉林省还规定,今后吉林省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聘用在乡镇基层或城市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毕业生;对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可不受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限制,超岗聘任;行政管理岗位可不受同级职务职数限制。

  对到吉林省内贫困县工作期限达到5年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

助学贷款本息由当地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省内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工作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应准予落户。参加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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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纳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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