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启动教师“特岗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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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0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讯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18日联合颁发有关文件,启动“特岗计划”。 招数万名大学生下乡任教 “特岗计划”的全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今后5年,
确保1.5万元最低年薪 据了解,“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政府据实结算。教师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根据这一计划规定,被录用为“特岗计划”的教师聘期3年。计划还规定,“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京华时报》供稿记者 肖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