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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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4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宁)辽宁省2006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工作,将于6月27日至7月1日进行,对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这是5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了解到的。政审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 参加政审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类本科院校的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类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审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于
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同时由面试人员在《军检表》面试结论栏填写意见。合格者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要填写具体原因,并向考生说明。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面试终审组提出复议,由终审组做出最终结论。面试淘汰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各院校面试考生总数的20%。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计划招生不超过120% 军队院校调阅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凡生源不足的院校,由省军区协调省招考办,进行生源调剂,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录取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于8月25日前寄(带)至各军队招生院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