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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两业主登记同卖一套房 中介售房抖出事情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芜湖讯芜湖市民张世龙不久前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他在该市弋江区澛港镇地块的国清住宅楼购买了一处房产,不料半年后却发现该房产已经被开发部门卖给了另一个业主。更让他吃惊的是,通过到房地产管理局调查,他又发现该住宅楼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一女二嫁”,这到底是怎样的一桩买卖?

  张世龙向笔者提供了两份关于他所购买的住宅楼1栋1单元102室的房号预订合同。第
一份合同的签署人是居民何先生以及房产开发部门。据何先生介绍,2004年10月4日,他和房产开发部门签订了这样的一份合同,为了购买该房产,何某一次性付了房款14.7万余元。

  2005年9月份,张世龙看中了该住宅楼的房子,到开发部门咨询,得知1栋1单元102室没有出售,于是他一次性付了15.8万余元购买了该房产,签署了一份和何先生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房号预订合同。但房产购买后,张世龙突然又不想要了,便到中介部门挂户出售。来到中介所,张世龙竟然发现何先生已经先于他在中介登记,而何先生出售的房产正是张世龙将要出售的那一套!中介顿时糊涂了,张世龙自己傻眼了,他打电话和何先生取得联系,这才得知自己和何先生买了相同的一所住宅!此时已是2006年4月份。

  针对张世龙的困惑与不解,笔者与住宅楼开发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提供给了笔者一份申请以及一份收条。申请是何先生2005年9月11日所写,何先生希望能够退房,同时申请开发部门承认他购房款的利息。另一份收条是2006年5月9日所写,何先生收到了开发部门的退房款、利息共17.6万元。

  通过与各方联系,笔者得知事情的真相是,当开发部门2005年9月11日收到何先生的退房申请时,很快将这套房屋出售给了张世龙,但开发部门并没有将退房款付给何先生。于是,何先生持有了和张世龙相同的一纸房号预订合同,为了能把房子转卖,何先生到中介部门登记退房,这才与张世龙“撞车”,抖出了事情真相;当张世龙将此事向房产开发部门反映后,开发部门立即将退房款还给何先生,这才了结了与何先生这边的“姻缘”!

  值得一提的是,何先生就该住宅楼的出售资质与市房地产管理局联系,竟得知该项目还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开发部门有关人士向笔者表示,估计下半年能为张世龙办好房卡。

  (姚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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