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龙船银”龙舟来拦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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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2:1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因为部分企业不交“龙船银”,瑞安鲍田鲍一村部分村民,竟然将一条10来米长的龙舟横在鲍一工业区的马路上,把出入该工业区的车辆通通拦死。瑞安市警方接报后,迅速出警制止。 5月17日17时15分许,瑞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鲍一工业区一带有人强行收龙舟费,并以龙舟拦路。接报后,鲍田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
18日上午8时许,经过鲍田派出所以及塘下镇、鲍田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进一步阐明法律政策及政府的态度,龙舟被村民自行搬回存放地,交通全部恢复正常。 目前,警方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案”对龙舟拦路事件立案调查,并依法传唤了该龙舟负责人戴某等三人。警方表示,将在彻底查清事实后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通讯员秦声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