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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新《公证程序规则》九情形不能办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2:4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司法部18日发布新《公证程序规则》。明确有9种情形不予办理公证。这9种情形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此
外,新的《公证程序规则》,摈弃了2002年旧公证程序规则中的“公证人员”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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