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企将被收回GMP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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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3: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由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案件造成多人死亡,昨天,国家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企业通过药品GMP认证后新增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对于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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