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屋转手征营业税年限将延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税总局拟“狠招”打击炒楼,专家质疑有违中央“发展二手楼市”精神

  本报今天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晚接受央视记者采访透露,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遏制最近一段时期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针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出台了“对已购商品房两年内出
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此次完善税收政策,这一时间将会延长。此次还将完善的另一项税收政策,就是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抑制囤积土地,促进空置房处置。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将采取措施,抑制开发高档住宅,鼓励经济适用房等普通住宅的开发。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赵燕华报道:广东房产专家今早接受采访时分析,此措施若出台,影响的将不仅是一手楼市,肯定会波及二手市场。而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表面是针对开发商,但最终增加的成本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商品房两年内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被业界称为“去年房产新政最厉害的调控手段之一”。全额征收“税率”约占销售额的5.5%,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去年5月七部委发布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居住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在广州楼市掀起轩然大波,市民纷纷赶在6月份前赶搭“尾班车”,房地产交易中心爆棚。但6月份之后,“惜售”心态弥漫,导致二手房源短缺,交易萎缩,几个月才恢复元气。

  针对此次国税总局透露的风声,广州著名地产专家韩世同、满堂红广州公司研究部博士龙斌等认为,此举对二手市场的影响相当大。他们质疑,对炒家来说,课以重税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阻吓作用,但若以“持有时间”来作标准,可能会“误伤”二手楼市。反而应该缩短“持有时间”的规定,比如半年内转手的才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提高税负比例,才能打击真正炒家。还有专家认为,此举与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六大措施”中“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有冲突的。

  对于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抑制囤积土地,韩世同认为作用不大。因为此前对于闲置土地,一直都有收取“闲置费”,这次会不会是转为“税”?“这项措施不利于降低土地成本,显然地,开发商会将增加的税负,转嫁到房价上”。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