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常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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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5:37 常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我市统一调整2006年度(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介绍,此次调整有两个新变化:一是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常州市200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达5700元,下限为当地上一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市区为690元。与去年相比,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上调了14%和11.3%。
二是新职工住房补贴通过增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形式进行调整,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为15%,缴存基数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各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单位应及时到住房补贴缴存银行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合并工作。 据悉,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和个人各10%,企业各10%-12%计算。凡企业需提高和降低缴存比例的,可于6月1日至30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为了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督促各单位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步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年度核查。 (吴振宇 周瑾亮)常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