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告“老同学”和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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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1:00 新文化报 | |||||||||
新闻提示:不久前“吉林女子”(网名)在某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我在学校遭遇的骚扰和非礼》的帖子,讲述自己在学校期间,遭遇同班男同学晓军(化名)不断的骚扰和非礼经历,事后“吉林女生”表示:“如果谁可以提供XX骚扰、非礼女性的证据或资料,我可以出1000元作为酬谢。”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洋) “吉林女生”发布“通缉”帖之后,引起全国媒体和读
“吉林女生”要告晓军和学校 这两张新帖分别是“我对学校的控诉”和“我要告XX和XX中专”,两张帖子声称自己已经成立了“声讨XX协会”,联系到一些曾受晓军伤害的女性,并收集了众多晓军侮辱女性的证据,她打算提起诉讼,另外,晓军在校期间犯的过错,学校有责任,所以她打算告学校“不作为”。 “吉林女生”称晓军要给“封嘴费” “吉林女生”在帖子里称,晓军已经找人与她联系,威胁她“闭嘴”,并称可以给她一笔钱作为“封嘴费”,如果她继续声讨行为,晓军称不排除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手段。但“吉林女生”表示不会轻易放弃,最后她提出希望得到法律人士的帮助,实现她“声讨”的愿望。 相关人士称学校没任何责任 记者联系了“吉林女生”提到的XX学校,该校办公室一吴姓工作人员表示,学校认为“吉林女生”的这种做法完全是个人炒作,只要她不违反法律,学校不会干涉。据吴老师讲,“吉林女生”自称1996年入学,当时的学校领导和大多数老师早已退休或回家,在那段时间根本没接到有关晓军骚扰同学的事,即便事情是真的,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无法处理,所以学校没有责任,“吉林女生”想告学校更是“可笑”。 律师称诉讼时效已过 吉林市玖新律师事务所李立新律师表示,“吉林女生”的这种想法从法律角度说是无法实现的,首先从诉讼时效上,无论是状告晓军还是学校都已经无效。 |